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他像自我燃烧的火种,照亮烈士“回家的路”******
照亮烈士“回家的路”
■李角和 杨仁帮 中国国防报记者 郭冬明
千秋英雄气,浩然天地间。
前不久,家住江西省乐平市临港乡九墩村的王松根,在好心人程雪清的帮助下,终于找到叔父、志愿军烈士王明的埋骨之地,圆了一家人多年的心愿。通过程雪清提供的线索,王松根还原了叔父生前战斗足迹——
1953年,任志愿军54军405团警卫员,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金城战役中不幸牺牲,埋骨他乡。
今年47岁的程雪清,也是乐平市人。近年来,他先后为14个省(自治区)184位烈士找到了“回家的路”。
“只要有一线希望,无论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放弃”
2009年,程雪清投资失败后,以手机贴膜为生。闲暇之余,他积极参与助残和救援公益活动,为平凡的生活注入了一抹不平凡的色彩。
一次,程雪清在整理家中旧物时意外发现一张新四军复员证复印件。从模糊的字迹中,他辨认出这是外公徐文根的复员证。
“对外公的印象几乎空白,只知道他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程雪清告诉记者,他出生时,外公已经去世,父母对外公军旅经历知之甚少。
外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深藏这段参军经历?带着一连串疑问,程雪清踏上了寻访之路。
起初,程雪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往乐平市及周边县市档案馆查阅资料,均无功而返。他把外公的复员证复印件发到网上,仍石沉大海。
正当程雪清觉得“山穷水尽”时,同为新四军后人的乐平市委党校教师徐伟带来一则好消息,让他顿感“柳暗花明”。
原来,徐伟看到程雪清发布的信息后,把相关照片转发给景德镇市新四军研究会秘书长张红生。格外热心的张红生,利用寻亲微信群发动志愿者帮助寻找,并联系到开国将军刘毓标的儿子刘华苏协助查找。
经刘华苏查阅相关资料证实,程雪清的外公徐文根于1944年参加新四军,编入新四军华中军区,随部队转战多个战场。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身体原因,他经组织批准复员回到江西乐平老家。
“每一个牺牲都是不朽,每一个英名都值得永远铭记。”程雪清在寻亲过程中,发现还有不少烈士埋骨他乡,因留存的信息残缺不全,甚至有的烈士连名字都没有留下。从那时起,他决心为这些烈士找到“回家的路”。
一天,一位叫彭大华的老人,突然敲开程雪清家门,请他帮忙寻找自己的外公。
彭大华的外公叫黄万生(后化名田英),曾担任赣东北苏维埃政府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跟随方志敏北上抗日后,音讯全无。
新中国成立后,彭大华父辈得知外公牺牲在战场,对于在哪里牺牲、安葬在哪里等细节,无从知晓。父辈们几经周折、多方寻找,均未能如愿,带着遗憾离世。“如今,我也老了,我想在余生了了父辈的心愿……”彭大华拉着程雪清的手,含着眼泪说。
接下来几天,程雪清多次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档案馆查找线索,但仅查到了彭大华外公的入伍记录。
一个偶然机会,程雪清在旧书网看到一本名为《武山雄鹰》的烈士史料。当他翻到第3页时,赫然映入眼帘的是“田英,又名黄万生,安葬在江西省都昌县大港镇烈士陵园”。他立即与两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后经反复确认,田英就是黄万生烈士。
这是程雪清为烈士寻亲取得的第一次成功,也正是这次成功给了他极大的信心。此后,他常常对自己说:“只要有一线希望,无论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放弃。”
“我们两代人找了您50多年,今天终于如愿了”
“我思考最多的是,如何搜集更多烈士和烈士后人的信息,帮助他们圆梦。”程雪清告诉记者,他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建立并加入了100余个微信群,添加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烈士陵园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等9000多个好友。与此同时,他还加入乐平市新四军研究会,牵头负责为烈士寻亲工作。
经过实践探索,程雪清总结出一条运用互联网寻亲的“三步法”。第一步,通过微信群收集烈士英名墙、墓碑等图片信息,前往中华英烈网、烈士纪念网比对核实,确认烈士身份;第二步,根据比对核实情况,协调全国各地志愿者前往烈士籍贯所在地进一步核实,并寻找烈士后人;第三步,依据烈士后人提供的信息,与烈士生前所在部队、入伍地档案馆和民政部门等再次核实、反复确认。
随着寻亲路不断拓展,好消息也越来越多:陕西城固的袁志清烈士、河北邢台的王杰烈士、山东梁山的宋崇贵烈士、四川青神的郑开荣烈士、湖南株洲的颜家龙烈士等,先后“回到”阔别多年的家。
“因方言、笔误、地名以及行政区域变更,导致一些基本信息有偏差,加之不少烈士没有后人,让很多烈士‘回家的路’,走得异常艰辛。”说起烈士寻亲的难处,程雪清面色凝重。
2021年5月26日,福建的烈士后人朱寿媚辗转联系程雪清,希望帮助确认他叔叔朱家福烈士的身份信息。据朱寿媚介绍,朱家福曾服役于志愿军20军59师175团,1950年11月在抗美援朝战场壮烈牺牲。朱家福的事迹在家乡家喻户晓,但因缺乏证明材料,当地革命烈士英名录中并没有朱家福烈士的名字。
了解情况后,程雪清通过寻亲微信群,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团革命烈士登记表》。经核实,表中“朱介福”和“朱家福”信息基本一致。原来“介”和“家”两个字在当地方言中,读音差不多,导致记录发生了偏差。据此,当地有关部门很快将朱家福烈士纳入新修订的烈士英名录。朱寿媚在写给程雪清感谢信的信封上,饱含深情地写下“恩人”两字。
还有一次,程雪清从福建省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来的求助信息中得知,在全国独一无二的廿七君庙供奉的27位烈士之一饶文全,在相关部门移交的资料上,填写的是“江西省何登乡乔头村人”。
当时,程雪清查遍了江西所有地名,也没找到“何登乡乔头村”。紧接着,他查找与之同音或谐音的地名,最终在江西省会昌县找到读音近似的地名“河墩乡桥塘村委会”。
程雪清第一时间与会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取得联系,经多方核实,“何登乡”就是现在的“河墩乡”。后来,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帮助下,他找到饶文全烈士过继的后人饶龙福。
“爷爷,我们两代人找了您50多年,今天终于如愿了。”寻亲成功后,51岁的饶龙福带着家人第一时间前往廿七君庙祭拜爷爷饶文全。
“每一次寻亲都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参与其中,我才是被照亮的那个人”
手机贴膜生意,是程雪清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
为烈士寻亲难免会影响生意,程雪清的妻子忍不住埋怨:“一天到晚不着家,你到底图啥?”
对此,程雪清耐心解释:“我既然走上这条路,就应该坚持走下去,哪有半途而废之理?如果我放弃了,不但对不住为国捐躯的烈士,更对不住烈士的后人。”
慢慢地,程雪清的坚持,得到妻子的理解和支持,他的3个侄子和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也加入了他的“寻亲团”。
程雪清的善举,引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一些公益团体和爱心组织主动提供寻亲经费,被他一一谢绝。
“我为烈士寻亲不图名、不图利,就是希望烈士的事迹代代相传,让世人永远不要忘记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程雪清说。如今,他每天仍坚持上午9点出摊、晚上9点收摊,稍有空闲就打开微信寻亲群,分享信息、梳理线索。
一次,程雪清通过手机视频,连线当地电视台一档节目,借助媒体力量为东山保卫战中8名湖南籍烈士发布寻亲信息。不到一周时间,先后有4名烈士亲属通过节目组成功找到埋骨他乡的亲人。
受此启发,程雪清接下来联系“让爱回家”公益寻亲网和全国各地党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为烈士寻亲信息,吸引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其中。
在程雪清的影响带动下,退役军人蒋善金、大学生盛英子、政府工作人员张燕新、交通警察潘迪渊,还有肖伟彬、罗富珍等志愿者,纷纷加入了他的“寻亲团”,接力寻亲。
与此同时,程雪清也通过各种公益组织,为更多烈士寻亲。前不久,他以志愿者身份加入乐平市救援队,把相关烈士信息发布在救援微信群,得到乐心公益事业队员的积极响应。
一天,赣南救援队队长杨舒文收到18位赣州籍烈士信息,便立即组织人员帮助寻找,大家历时两个多月,成功为这些烈士找到亲人。
如今,程雪清与全国爱心家园寻亲联盟、陕西曙光救援队、江西宝贝回家组织、峨眉飞豹救援队等寻亲组织密切合作,努力为更多的烈士寻找“回家的路”。
有人称程雪清就像自我燃烧的火种,不仅照亮烈士“回家的路”,还让更多的志愿者集聚到一起,投入这项公益事业。对此,程雪清深情地说:“每一次寻亲都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参与其中,我才是被照亮的那个人。”
(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